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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泉州纺织服装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7 浏览次数:84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泉州纺织服装、一次性卫生用品、太阳能灯和婴孩车及其零件等产品须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方准出口,这是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的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从今年元旦起对2009年1月1日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的商品正式实施检验监管。此前,在2009年1月1日新增法检商品目录公布后,曾设过2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新增纳入法检的商品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现在过渡期正式结束,此前被纳入法检目录的商品现在须报检合格后方准出口。
  
  据悉,泉州此次被纳入法检的商品主要有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内衣裤、衬衣睡衣泳衣、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等,涉及本市企业达400多家,预计年出口货值在10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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