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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食品追溯 抓大勿放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5 浏览次数:82
评论:食品追溯 抓大勿放小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如果通过并实行,最快今年下半年,上海食品流通业的经营者就要为消费者提供可查询追溯信息的销售单据,一些规模型企业的经营者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具有追溯码的食品货架标签,违反相关规定的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者将受处罚。
  
  在食品安全屡现问题,又备受关注的当下,通过立法手段加强食品追溯力度,可谓“对症下药”。但要药到病除,在抓大的同时切勿放小。
  
  根据草案,8大类食品将被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但从操作性而言,蔬菜、水产品等保质期较短、无法精细包装的产品如何确保信息可靠,仍需进一步明确。
  
  同时,此次草案明确,追溯范围包括超市、大卖场及中型以上饭店。对食品安全来说,这些均是流程较为标准、风险相对可控的领域。如何在小型餐饮店的“地雷阵”里扫雷,更为迫在眉睫。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中型以上饭店、大卖场或超市可能并不是食品消费的主要途径。更多的消费者集中于小菜场、小饭店这些食品安全惯常的“盲区”。如果要设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如何在小菜场、小饭店内落地,或许更为关键。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冻”自然也要循序渐进。只是想提醒,纲举之后未必就有目张,愈是幽微细小处,可能愈需要管控。民以食为天,食品追溯在抓大的同时,也势必不能放弃小处着眼的监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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